為進一步加強黨員教師隊伍的師德師風建設,抵制不良風氣,明確“可為”與“不可為”。近日,第六支部在鶴問湖校區五樓會議室召開專題會議,支委成員和黨小組長參會,會議由支部書記袁海水主持。
會議首先,袁海水布置學習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實施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。他指出,《條例》是國家監委制定的第一部監察法規,是對監察法的全面細化,是一部全面系統規范監察工作的基礎性法規,頒布施行《條例》,也充分彰顯了國家依法治國的鮮明立場和嚴格監督的堅定決心。
會上,還傳達了上級關于整治“三違”的會議精神,他說到,江西省出臺的這個文件,不僅對違規補課有了更清晰的界定,而且讓我們認識到對于教育“三違”現象各級部門都是零容忍。
隨后,曹甲委員帶領大家學習《條例》的部分內容,其中列舉了監察機關有權管轄的101個職務犯罪罪名,既是監察機關的調查責任清單也是對公職人員的底線要求,有利于教育警示公職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敬畏紀法、尊崇紀法,做到依法用權、秉公用權、廉潔用權。
王磊委員帶領學習整治教育“三違”,即違規收費、違規補課、違規訂購或推銷教輔材料,要認真對待,不抱僥幸心理觸碰紅線。
此次會議的召開為進一步規范行為,嚴肅風氣,守住底線起到了促進作用,為有序推進學校各項工作更好地開展奠定了基礎,更為辦人民滿意教育貢獻基層支部的一份力量。
(撰稿人:曹甲 審稿人:袁海水)